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计划的通知

2023-11-17


关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通知

安委〔2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相关央企:

“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早已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许可,现印发给您,请认真执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及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制定《国家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一、现状与局势

(一)取得的进展。

一、现状与局势

(一)取得的进展。

党中央以习近平朋友为中心,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十三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向上,对安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键指示和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思想,不断劝诫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妥善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整合11个单位的13项职责,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将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改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进一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控制监督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两责、多管齐下、失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不断有序推进。科技强安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方案逐步完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事故总量、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不断减少。按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全国各类事故、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比2015年减少43.3%、36.1%和57.9%的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38.8%、37.3%和65.9%。

(2)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阶段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军第二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五年。基于新的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安全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注重人民第一、生命第一,协调发展和安全,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完成更高水平、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更安全的发展,为新时期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方向。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各种安全风险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发病率高,安全生产正处于攀登障碍、克服困难的关键时期。一是全国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不够高,安全发展基本不足。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安全发展理念树不牢固,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执行不够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风险行业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不到位,小、散、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公司安全体系水平仍然很低。二是安全生产风险结构发生变化,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稳定发展,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加快,安全隐患更加聚集,事故隐患、突发事件和莲藕显著增加,

传统高风险产业总风险尚未有效化解,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带来的增量风险呈上升趋势

。新冠肺炎疫情已经转移到正常的防控环节,部分企业有明显的扩大生产、追回亏损的想法,容易出现 忽视安全、盲目超产的现象,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也存在不足,实际间距需求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干部和人才培养落后,发现问题解决能力不足。在重要安全风险识别和预测预警、重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存在突出不足。

二、指导方针、基本标准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提高“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确保“两个维护”,重点规划“五位一体”空间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治理,有效解决瓶颈、根本原因和本质问题,全力防范和化解系统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归属感,确保高质量、安全、高质量的发展。

(二)基本标准。

(二)基本标准。

系统规划,源头治理

。坚持国家整体安全观,塑造制度意识,协调发展和安全,安全发展扎根于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努力创造与安全发展相匹配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实质性的安全防线,建立新的安全布局,更好地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率、安全统一。

根本防治,准确论治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科学掌握安全风险演变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加快若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准确的风险防治、准确的预警、准确的救援、准确的监督执法。

改革创新,加强法律制度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详细、责任明确、控制高效的安全生产整改体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案件处理、公平司法、国家守法,在法律制度的帮助下建立坚实的安全生产障碍。

广泛参与,社会共治

。坚持群众观点和路线,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全社会积极开展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管理,进一步巩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建立企业责任、员工参与、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安全生产整改布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预防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系和机制不断完善,重要安全风险防治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建设等重点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发展安全更加有力,人民安全感明显提高。

到203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完成,

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员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高,

人民的安全感更加充实、安全、可持续。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数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计划的通知

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致死率

矿经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致死率

运营车辆万车致死率

百万吨煤矿致死率

三、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充分利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整体效果,巩固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完善运行模式,形成合力。

充分利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整体效果,巩固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完善运行模式,形成合力。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合作制度。完善我国矿山安全监督组织能源建设,完善各组织和布局,丰富专业人才,完善国家监督、区域控制和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监管能源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核心单位合理履行职责。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指导城市、街道、功能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能源配置,实施底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延伸。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综合执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 (二)巩固党政领导义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的安全生产红线观念。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交谈和提醒。推进落实区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和“第一责任人”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开展重点节日和重大活动。对焦重大事故高发地区,完善安全生产预警、监督、访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制度,规范考核检查内容、流程和规范,加强考核检查结论的应用。

(三)压实单位监管责任。

进一步落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编制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行业监督部门的任务分工。有效区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消除监管盲区。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政策协调。明确农业、农村、新型燃料、综合管廊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立即

清除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如基础设施矿、技改矿、停工矿、关闭矿等。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

创建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弥补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空缺。

(四)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到一线岗位职工的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自律意识和安全生产内部体系,不断完善。推动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应用安全生产费用,充分利用安全技术、设备改造等相关财税政策。实施工伤预防计划,充分利用工伤保险基金的事故预防效果。建立事故损失评估和评估体系。加强诚信激励和破坏信任处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破坏信任名单管理计划,依法实施联合处罚,加强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破坏信任的主要责任追究。

(五)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

将安全生产纳入各地优质发展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安全义务考核,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向社会公开。建立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报告评价制度,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门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奖惩挂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工作方案,向纪检监察机关转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访谈、问责等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建立事故曝光问题整改监督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跟踪评价。

四、提高安全生产法律纪律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以《安全生产法》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统筹规划、《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流程,全面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典型执法案件等结论的应用,建立执法反馈机制、立法后评价与法律清除相结合的规范化。促进地方安全生产立法,解决地区安全生产问题。

(二)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

国家安全生产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建设

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导、以推荐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立“检查标准能量、执法标准、救援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模式。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国家标准精减融合,有效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涉及性。加强安全生产基本一般标准的制定,加快紧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增加标准的有效供应。制定和修订电化学储能、氢能、煤化工、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兴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

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产品标准,推动政府领导和社会各方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的新模式。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信息服务,方便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查看和下载中国、市场和地区安全生产标准文本。加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宣传实施培训和实施效果评价,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微课云平台”。

 

栏目2   制定和修订十四五安全生产标准的关键方向

 

1.制订:

安全风险预测预警、有限空间运行安全、化学工艺安全、生物化学反映风险评估、硝酸铵安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页岩气开采、烟花竹工程设计运行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

2.修定:

员工安全事故分类、员工安全事故研究分析、生产设备安全设计、化工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安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氢安全、尾矿库安全检测、喷涂作业安全等。

科学区分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类监督执法,加强对高风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全面编制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方案,将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纳入监督检查内容,明确检查项目和次数。全面编制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的实施纳入监督检查内容,明确检查项目和次数。借助数字转型和变革,试点探索新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认知模式,实施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准确监督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宣传、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确定法律审计制度。促进执法监督、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产生监督执法协同作用。利用信息平台、智能设备等先进技术,创新管控监督执法方法,有序开展非现场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采购服务,实施第三方协助检查机制,实施执法效果评价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决议制度和重要的综合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的规范化合作机制,顺利移送案件,提高安全生产案件与刑事打击的衔接精度和处理精度。促进

台湾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条款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处罚。

(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容错纠错、准军事化管理制度,促进建立系统、专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团队。配合综合执法专业人员的能量。完善检查人员实践标准,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执法保障,将执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检查人员的职业保障,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资、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障体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水平总体规划。提高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单位的监督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设备的配置,加强执法工作的性质保证。

五、筑牢安全风险控制屏障

(一)完善城市安全布局。

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咨询机制,有效连接土地空间规划,促进城市形式安全发展模式的有效防治。完善城市建设和运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城市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大城市安全风险演变规律研究,完善重要安全隐患全过程控制机制,加强对一线城市重要安全隐患的综合监管。加强与市政设施配套安全设备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设备、消防培训、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整体操作规划和土地空间规划“一图”。完善城市多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道走廊、公路交通、城市轨道、燃气、排水防涝、垃圾处理场、剩余土壤接收场、配电设备、公园等的安全风险控制。促进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矿山、工贸等“禁止控制”目录。完善城市棚户区、老城区、老城区、危房改造安全管理,落实城市坍塌(沉降)陷区安全专项治理。

(二)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重点行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更新,促进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能力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公司退出市场。建立落后产能解决体系,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的替代,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推进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规划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安全进入园区清单管理。严格审查高危行业工程安全,完善工程安全设备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使用制度。加快更换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加强安全风险控制。

推进安全生产深度融入“安全中国”、“智慧城市”、“城市发展”建设,加强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鉴定、评估和处理。建立大客流预测预警和应急监督处置机制。提高国际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严格防控电化学储能站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安全隐患。加快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预测预警网络建设,如城市电力、燃气、供电、排水管网、桥梁等,构建重要安全风险防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机器人取代智能操作和风险职位,

实施安全隐患综合预防工程,

稳步推进智能试点,在关键风险部位实施机器人替代示范。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的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平台项目试点。重大工程和设施的安全风险防控,如化工、桥梁、隧道、电力、燃气、水利、核电等。在新的能源结构改革形势下,加强电网安全保障,提高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准确清查整治隐患。

大力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改三年行动,建立集中整改成果评价综合推广制度,总结责任制、工作计划、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典型经验和实践。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公司的“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增加仓储物流、储能设施、农村道路、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相关业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督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审理、查处的程序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托云计算和云计算技术,完善安全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

六、预防和抵制重大事故

(一)危险化学品。

严格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完善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闭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专项检查和控制。加强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防控,更新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工业物联网” 建设一批基本安全化工园区和大型燃气储存基地,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精细化工企业和大型燃气储存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风险化学品注册评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的安全生产控制,如拖运、托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统筹规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企业、医院、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可靠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应用生产。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备安全隐患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控制。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的监管。推进全球化工产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实施。加快构建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全链监管和服务平台,完成可追溯性、可追溯性和可控情况。努力实现化工事故总量、较大或以上事故总量比“十三五”期间减少15%以上。

(二)煤矿。

对冲击地压、煤气、气体突出、水害等重大煤矿灾害进行超前精准治理,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的实施。认真落实煤矿“一优三减”对策。进一步推进智能煤矿建设。进一步推进在现有技术环境下无法有效防治的严重灾害,如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地质结构复杂等。标准小煤矿技术改造扩能,科学确定生产能力,有效划分采矿范围,促进机械化采矿。加强煤矿整合技术改扩能安全控制,严厉查处煤矿非法生产。推进重点地区煤炭清洁利用和减药,完善煤制油气战略基地、长输管道规划布局和控制方案。

(三)非煤矿。

提高非煤矿关键矿种的最低采矿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实施尾矿库总量控制。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尾矿库“头顶库”环境整治、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整治、停用3年以上尾矿库整治。严格审查非煤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公司安全生产审批管理,加强对安全设备工程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审查。加强非煤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煤矿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机制和监测监测系统,开发应用非煤矿智能感知设备和综合监测设备。全面推广先进的可用技术和设备,如非煤矿在线监测监测预警、无人机检查监测系统、采空区、矿山冲击地压监测监测、尾矿填充、矿山旧空水监测监测、矿山近矿体序幕灌浆等。定期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00米高陡边坡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堆放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头顶仓库和设计坝高度超过200米的尾矿进行专家会诊检查,促进矿山电子封条建设的停工和关闭。

(四)消防。

开展连接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开展“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整治。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城市轨道、石化等四个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整治。推动各地每年将隐患集中的老场地消防风险控制纳入实际工程和惠民工程,落实多元化风险控制措施。完善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储能等新材料、新机械、新业态火灾风险预测预测体系,完善实质性安全措施的实施。加强对城镇工业园区、旅游小镇等新型农村产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医疗服务、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等领域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传统村落、历史名镇、文物古建筑等地方消防设备和消防用电管理水平。推动建立基础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综合水上消防能力建设。促进消防设备设备的更新升级。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安全评价、消防安全重点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承诺公示、风险申请制度。

(五)交通运输。

提高客货车产品的制造准入和一致控制。显著提高客货车标准和规范,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取代隐患问题车。不断完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司机的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落实典型、严重交通事故深入调查制度,检查交通安全相关阶段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强新型交通管理服务,加强新能源公交、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远程客车、省际包机、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管理,综合利用各种监控数据,严肃查处超速、拥挤、超重、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推进卡车非法改装和车辆附属集中整改,完善卡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督工作计划,将车辆超载整改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评估,严厉查处“大吨、小标准”、“百吨王”、销售合格证等违法行为。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保障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应用卫星定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建立无人驾驶汽车运行数据管理平台,加强运行过程控制。加快高速护栏质量改造。

(六)其他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除外)。

完善我国民航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加强可控航行碰撞、跑道安全、上空碰撞等关键风险控制,促进机场净空维护、鸟类碰撞预防等安全集中整改,完善无人机控制。全面划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改善和道路大门“平改”、集中整治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加强公共铁路水平行交叉口安全环境整治。严格遵守极端天气环境下客船禁航要求,推进巡航救援一体化船舶、海事控制、航海安全设备、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加强“四类关键船舶”和“六区一线”关键海域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全过程安全评估,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控制制度,加强安全运营风险控制。加强收发公司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建设,完善实名收发、收发检查、过机安全检查的“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方法,促进邮件快递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七)工贸。

钢材、粉尘爆炸、氨制冷、铝加工(深井锻造)、以有限空间作业为核心,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贸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推广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锻造)自动监测报警、联锁装置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装饰行业运输、堆放、装载、抛光、抛光、喷涂、抛光、高温窑炉、切割分拣、压力成型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器更换”。加强对商场、商场、批发商场、餐饮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八)烟花炮竹。

推进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发展集中区建设,建设安全可控的现代烟花爆竹产业,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移或有序退出主产区。加强烟花炮竹机械质量监督检验加强烟花炮竹新型安全材料的研发和全面推广。加强立即涉药生产工艺的机械化改造,确保烟花爆竹生产关键涉药工艺的人机分离和人药分离。完善国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管理,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协调共享。

(九)城市建设。

改革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隧道施工事故预防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指南制度。完善施工安全监督信息体系,完善施工安全信用体系。推进道路、铁路、水利、电力、民航等工程建设的集中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成本的应用控制,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标准化。督促企业对临边、洞边、攀爬、悬挂、交叉作业位置等场所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严防高空坠落事故。推进智能施工现场建设,实施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筑工程用工管理标准和分包商准入要求,培养优质现场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严格查处分包、非法分包、挂证、租赁资质、超过资质承包项目等情况,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地区、高危时期的监督检查。将旧燃气管道升级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行动,促进燃气安全环境整治。加强旅游景点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客运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

(十)农林牧渔业。

完善农业机械登记、安全检查、驾驶培训制度,推进“安全农业机械”创建活动,加强对关键机械、关键农业机械合作社、大型农业机械家庭的安全管理。加强林地、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推进沿海渔港、避风锚地的更新、改造、治理和维护,加快渔船安全、消防、救援、通信、导航等安全应急设施的更新和改造。推进渔船更新和规范化改造,认真落实渔船初检、经营检验和船舶产品检验制度。推动海洋渔船配置更新新型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北斗终端等安全通信导航设备,建设渔船渔港动态监测和海洋渔业应急监测援助系统。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机构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制度。加强隐患,突出渔船和渔港海域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渔船超载、超风超航区探险出航、涉渔“三无船”违法作业等行为。

(十一)功能区。

安全布局综合工业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完善园区空间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空间布局规模。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完善园区消防设备、消防车道等公共工程配套和安全设备。推进物流仓储园区安全隐患治理,完善物流仓储园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装卸安全。加强对船舶港口地区的安全监督。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打造规模化、智能化、安全化的园区信息共享平台,完成公司、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的实时风险监测和预警。

(十二)危险废物。

加强对废旧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危险废物部门合作、执法监督、重大案件地区咨询监督机制,产生覆盖危险废物造成、收集、储存、迁移、运输、运输、应用、处理的监督机制。立即修订《国家危险废物清单》,修订危险废物识别、储存和水泥窑污染控制标准。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的细节。提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持能力。

七、加强救援处理效率

(一)压实公司的紧急基础。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演习制度,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加强市企业预案的对接和联动。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实际监督管理,加强系统、全面、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制度。促进规模以上高危行业公司完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材料设备配置,与附近公司和地方政府建立内部预测预警、趋势判断和信息通知和资源互助体系。建设超大桥坍塌、长隧道火灾、大型客船死亡、大型船舶石油溢油等灾害场景,建设多个应急演练场景库。开展以底层为重点的实战应急演练、救援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有效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团队布局,促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备建设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水上搜救、核事故、铁路交通等事故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地方骨干、底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能定位、工程规模和设备配置。推动工业区、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共同建立职业救援队伍。推进国家综合环境应急、航空应急救援和事件调查、无人智能救援设备检测、航天器消防救援等实践设施建设。完善重点城市圈跨区域联合救援体系,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圈等跨区域救援资源共享协同处置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社会运作模式,培养系统的应急救援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三)提高救援保障水平。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共享中国、省、市、县等应急管理部门的数据,提高救援机构和事件现场的远程通信指导和保障能力。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设备性能参数数据库,建立应急救援数据数据调查和动态收集应用系统。加强救援实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跨区域战斗自身保障能力。完善交通事故多部门联动救援救援规范化,完善事故救援救援网络。推进深远海油气勘探开发应急技术,建设我国大型原油储罐火灾救援科技设备支撑体系。完善应急设备实体储备,建立实体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建立应急设备储备和调度管理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设备储备和装运制度,完善各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运输和协同处置机制。选择交通枢纽城市进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供应链和集配核心建设试点。完善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制度和应急救援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制定社会有偿救援服务、应急设备征收赔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

八、确保综合安全生产支持

(一)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对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进行专项整改,严格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特殊类型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评价。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培训和专项工作实践考试基地,完善高风险行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的开发。新从业者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完成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相关课程建设,创新非凡安全工程师培训体系,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准备应急管理大学按流程和标准进行。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塑造,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高端安全科技创新人才。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设备研发和应用研究相匹配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探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机制。提高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指导。塑造安全生产管理、点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干部培训应用体系,建立基层安全生产监督干部培训交流体系。

(二)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重点关注重大事故形成机制和演变规律、复合灾害事故风险防治、应急救援等重大理论问题,实施重大事故预防、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促进智能风险感知和预测预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大力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智能化的安全生产风险预测和预警设备,重点提高安全生产风险技术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努力解决重要安全隐患的先进预测、动态监测、积极预警等关键技术不足。完善配套研发平台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链,培育和打造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现有组织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持平台。加快建立国家重点安全生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战略理论政策智库,促进安全生产自主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产生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生态。创建安全生产设备和服务需求服务平台、技术创新转型交易网站,完善生产安全技术支持服务社会化运营模式。推进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控制技术设备,推进重点行业优秀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栏目3   “十四五”安全生产自主创新优先产业

危化品:典型的危险化学品加工过程安全系统,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储运转站关键站的安全保障,典型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智能监管系统,复杂油气开采安全,大型储存场所的安全保障。

煤矿:“数据煤矿”建设、区域煤矿重大灾害智能预测预警、重大事故高效救援、煤矿地下定位准确、地质透明、灾害环境下煤矿通信系统、地下辅助运输智能、智能。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预防的基本知识、地面压力灾害、尾矿库大坝坍塌、边坡坍塌等重大灾害的原理、预测、预测和预防、尾矿库空地一体化的即时智能预测和预警、安全风险控制和资源开发、矿山灾害事故链应急监测、深度开采地压灾害监测预警和预防,高陡边坡线上预测预警。

建筑施工:根据自动认知收集和无人设备自动识别检查,对区域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智能监督。

农业农村:

农村产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的建设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基层安全应急综合质量的建设和信息平台的设计,新产业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计、建设和验收评价。

特种设备:

安全系统保证、在役风险智能防治、藕合损伤和无效演变的基础知识、特种设备风险在复杂条件下的自动识别和评估、动态物联网检测、远程检测评论和智能风险控制

道路运输:

设计和建设道路运输安全智能管理平台、交通安全生产系统、区域非传统安全风险预警和监督、公路建设和运营安全风险智能感知和预警。

别的:冶金等重点工业场所的智能监测和救援、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测和预警、重大地铁风险测量和精确防治、个人职业健康保护和人口防灾、严重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和设备、救援机器人的研发。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技术标准,提高信息系统的整体适应性,扩大和推广安全生产数字化应用领域。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分级分类、实时检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收集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城市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风险感知数据,加快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预测和预警公共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加快“互联网”建设 应用执法信息系统,培养“工业物联网” 以物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加强对重点产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建立基于工业物联网的安全感知、评价、检测、预警和处置体系。根据数字化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大数据建立专用设备智能监管系统。加快民航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

九、构建社会共治安全格局

(一)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鼓励和应用各种媒体建立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专栏,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发展。实施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建设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平台,引导公众实施安全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推进智能科普教育和安全宣传服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科谱知识库,打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查询、讲解、沟通服务平台,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鼓励创建安全文化作品,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商品,创新安全文化服务模式和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精品活动。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农村服务场所设立专题展板,促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安全知识,大力开展群众应急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推进城市特色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和场馆建设,加快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适度公布。

(二)促进社会协调治理。

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案,将企业安全管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探索建立上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强制发布制度。探索实施安全绩效“领导者”制度,采用荣誉表彰等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安全目标。引导社会资源注重优秀、可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施工、管理等专业服务,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按照规定从事健康发展的机制。制定政府采购安全生产服务清单。激励社会组织,如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等参与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公共监督安全战略决策渠道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发展,鼓励公众监督政府安全工作和公司违规行为。

(三)促进安全交流与合作。

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要安全隐患联防联控。建立安全生产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新产业安全技术、事故应急救援、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等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东盟、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劳动组织、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合作,分享安全发展理念和社会经验。加强与安全生产国际标准的对接,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安全生产标准的相互认可。借助国际友好城市,开展城市安全国际交流,构建多方参与的城市安全互助网络。

十、实施安全改进重大工程

(一)重大安全风险治理工程。

实施化工园区和大型燃气储存基地安全体系改进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项目,推进安全工作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地区中小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继续实施工艺优化和技术升级,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提高机械自动化水平。煤矿瓦斯环境整治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尾矿“头顶库”整治圆满完成。推进农村公路交叉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护栏质量升级工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项目,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建设、企业社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实施公司专职消防队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化建设。重建升级多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城市轨道、石化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开辟城市消防“生命通道”。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计划的通知

(二)监督执法水平的建设项目。

根据各地区的特点和执法要求,及时调整各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机构执法车辆的配置类型和总数,填写执法车辆的升级。填写和升级各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个人防护设备、执法标准服装和证据调查设备,建设和完善执法设备库,重点补充执法流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用途行政执法等智能专业设备,优先配置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设备。建设和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机构的业务,确保土地和特殊业务用房,完善执法设备维护和检查标准的建设,完善计算存储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和智能运行维护的功能。全面收集行政许可、综合执法、预测预警、事故调查等数据,完善移动执法软件系统,完成执法大数据的多维分析、自助分析和可视化显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安全隐患预测预警工程。

完成我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数据系统,建立国家和32个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监督 执法平台。完成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竹子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其油气管道等关键领域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监测和感知数据“网络”。建设国家矿井关键设备安全大数据赋能、全链监管、智能检查服务平台。利用卫星监测技术对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的风险进行初步识别,建立矿山安全风险研究判断和智能分析报警系统和“智能监督”平台。完善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平台,包括生产、应用、运输、储存、运营和废物处理。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立支持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建筑工程救援处置能力。

建设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优化完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平台和应急通信安全体系,完善重点产业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调度平台。加强我国和地区矿山排水、深海油气开采、水上搜救、隧道建设、电力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促进救援队装备的升级,提高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的通信和长途战斗服务水平。完善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完善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设备,改造基础工作环境,配置优秀科研设备。建设综合应急实践演习基地,完善安全工作实践标准。

(五)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综合集成创新核心,完成危险化学品、矿山城市安全、

冶金行业、燃气等重大事故防治技术保障基地,重点建设重大事故现场恢复工程设备,以及类似模拟和事故预防技术试验,改善复杂环境下莲花事故认证的实验条件。推动有条件地区和公司建设安全生产自主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成果推广渠道。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设备验证测试实验室和智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技术支持实验室。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完善

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中心实验室

区域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支持中心实验室。

(六)安全生产教育实践工程。

完善中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综合培训华北基地标准,补充石化管道运输、烟花竹、地下空间等专业领域和矿山、冶金、经贸、机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实践作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监督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平台,对当前考场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服务平台、网络培训数据库等,构建线下与线上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生态链,虚拟与现实、多终端、全覆盖、数据共享、资源共享。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多个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培训基地。

十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一)确立任务分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安全工作列入关键议程,制定和公布重点安全生产项目和年度目标。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确立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责任。按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建立安全管理合作机制。推动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信息公示,鼓励全社会参与指导,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增加政策支持。

根据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安全生产政策,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保障,完善安全生产支出结构;落实“紧日子”规定,集中精力做大事,歪斜管控监管能力建设和重点产业风险控制。实施综合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财政资金。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成本提取和应用制度,完善监督审计制度。鼓励风险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投资。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效果,探索建立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和企业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治机制。

(3)推进试点示范。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计划的通知

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旨在改善安全状况,促进安全发展,以制度创新、制度供给、方式探索为核心。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建设。加快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革试点推动数字技术在安全风险控制、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实施安全应急设备应用示范,加快优秀安全应急设备研究成果的产品化应用。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预测预警体系建设试点,打造城市安全“智慧大脑”。推进国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首先完善了相对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产生了多项易于操作、合理有用、可在全国推广的重要安全生产体系成果。 (四)加强监督评价。 完善各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规划实施信息通知、判断协商、沟通合作、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全面考虑、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职责,增加监督评价范围,产生规划实施协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定期监测和调度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进展。2023年和2025年底,应急管理部门应分别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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